2002年11月15日
看來,由我出生那一天起,便註定了要與別人鬥爭,不論是什麼,也要鬥;不論是什麼,也要爭。
就算我根本無意去鬥,但別人也不會放過我,難道我是一個"好" 的競爭對象麼???
兩人相鬥,必有一傷! 我覺得鬥爭是很殘酷的一件事!
我敗了,我會很傷心;但你敗了,也不代表我會高興。
本以為我可以平平淡淡地,待到下一年,再為自己作打算。
可惜現實迫人,既然,別人要我們互相較勁, 縱使我無意去鬥,但我也決不會認輸。
這份工作對大家都同樣重要, 而我的目標不是要打倒任何人, 而是我真的真的想學一些經驗。
錢,對現在的我來說,我家欠錢用得很,所以我更絕不會退讓!
說真的,我只希望做"裁判"的人真的可以公平一點,不會因為你比我年長,你是男的而對我不公平!! 唉~~~~總之無奈!!
我敢說,我對得住自己,我肯去學,我有下過苦心,我傷心過,開心過,努力過,但結果....結果又是再次迫我去參與另一場~~鬥爭~~可惡!!
爭取勝利,我會! 但若不幸輸了,也絕對輸得漂亮!!!
夠了!!,從前要與別人鬥叻,鬥聰明,鬥乖,鬥多人錫,門靚,鬥考試高分,鬥考上名校。
如今,要爭一份工,爭一個機會。
以後呢? 或許要鬥錢多,鬥出名,爭情人,還是爭氣?
就算,給我贏了世界又如何? >.<
最後結果,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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