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5月17日
自己有幾個夙願:第一,渴望賺一筆豐厚的金錢;第二,身體健康;第三,打鼓技術能獲得別人的認同,如果被美國權威音樂雜誌Modern Drummer接受訪問或出封面,便是此生樂事!
童年喜歡砌積木和砌模型。也許我的性格較靜,通常會獨自在木材上漆顏色,製造一座座高樓大廈、古裝客棧,自得其樂;閑時又會去維園水池放船仔,雖然是模型船而非遙控快艇,但已能夠消磨一個週末。
上體育課好納悶,老師只懂得教土風舞,男生們常喊苦;終於,在我班的群體抗議下,男生日後可以在操場上踢波,我很少留意球壇,又沒有所謂球壇偶像,只求早些放學,就可以一個箭步回家,在走廊踢個痛快,不過,因太投入,以致常踢倒鄰家的神主牌,被母親教訓了一頓。
讀中一、中二時,學校沒有電工堂,自己的破壞性強,總愛把可以拆開的東西,拆了又修好,故有空便往圖書館鑽研電工書,手不釋卷,應該去苦讀的課本反而棄於一旁。
那時候我讀中一。
收音機是課餘的唯一良伴,那陣子,從收音機內聽到時下的流行曲,開始對音樂漸泛興趣。
有一趟,經某摯友介紹和推薦下,嘗試聽一些節奏感重的搖擺歌。當時,自己覺得曲中的鼓聲異常吸引,富於震撼性,像一股無形的魔力,深深挑起我高漲的情緒。從此,每聽一首歌曲,必定不期然把注意力放在鼓聲部份,只有如迅雷般貫耳的敲擊樂,才頓感音樂溢滿生氣。
當我決定執鼓棍的學打鼓初階,是透過電視的音樂錄映帶,見樂隊的鼓手演出,台風有型有款,便幻想也可以練得純熟的鼓技,跟他們媲美。十六歲的時候,終於實現了我的夙願。
父親得悉我對打鼓的鍾愛程度日深,又知道學生時代的我,根本沒有經濟能力,購買性能優良的鼓,於是,他靜靜在琴行,買了一套二手鼓回家,雖然是二手貨,但已令我非常興奮。況且,鼓身仍很完整,只要稍加保養,一切跟新鼓差距不會太遠。
每逢放學後,便趁家人出外,獨自逗留屋企練鼓。由於鼓聲會製造擾人的嘈音,故此,每夜黃昏時分,母親回家煮飯時,我便會停止練鼓,免致阻礙妹妹溫習家課。
夾Band之初,除了向懂得打鼓的朋友請教外,多數苦學而成,從沒拜師學藝。日積月累,取長補短,技術稍見進步。
我願欣賞歐西芸芸鼓手裡,首推Deep Purple的Ian Paice,他是我的啟蒙者,亦是影響我最深的人。Deep Purple在六十年代所玩的搖擺樂微滲迷幻色調,跟八十年代的今天,大相逕庭。當然,今時今日聽Pink Floyd和十年前聽又有分別,說到底,時換勢易,樂隊的路向自然南轅北轍吧。
無可否認的是,Ian Paice千錘百鍊的技術,出神入化,天馬行空,如鬼斧神工,相信我再慘澹經營,也自問難臻他的境界。
但,我的確很努力不懈在追隨他打鼓的方法。
一晃眼,竟學鼓達十年日子,坦白而言,自己的技術仍很幼嫩,尚未純熟,打鼓真不是舉手投足般易事,要花心機和時間繼續鑽研下去。
本地也有很優越的鼓手,如實至名歸的鼓王Donald Ashley和Johnny Boy,他們在我心底內,已是出色的鼓手,我也常暗中偷師。
以前,熱愛打鼓高峰時期,每日保持練習八小時,風雨不改;可是,Beyond要宣傳唱片,不容許我的舊狀,只剩三、四小時練習,我亦從不間歇,因為,若稍為偷懶的話,就似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哩。
某天拿起了幾張很舊的唱片,拍了幾下唱片封套上的塵埃,大約十年前的歌曲現正播著,一面聽著,一面回想十年前自己的什麼,那時我很喜歡聽Santana、Deep Purple、Rainbow、Yes、Pink Floyd……還有很多很多,每天放學回家一定開著唱機,大聲地播著那些歌曲,看著那些樂隊的照片,幻想將來也可變成一些超級樂隊的其中一份子,當時我剛剛和幾個同學玩Band,所玩的歌曲當然是我所喜愛樂隊的歌,但從技術而言,當然玩來玩去也不像唱片那樣有味道,每次夾Band通常都是你一句,我一句,大家爭吵著一些瑣碎的片段,想來也得「啖」笑。
當時的樂隊如Deep Purple、Pink Floyd、King Crimson都帶有一種迷幻的色彩,現在已很難再找到有類似味道的樂隊了,現今的音樂製作很注重音響效果,歌曲好和音響好是商業音樂的必然條件,這也難怪的,因為時代進步,自然對音響效果的要求也要提高了。
記得當時練Band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最初我沒有自己的鼓,只在家中打紙皮箱,鐵罐來練習,而每次去租Studio來練Band也要花上相當的零用錢,雖然是這樣困難,但是每一次在Studio能夠玩出自己所喜愛的音樂,這種樂趣是難以形容的。
很懷念第一次在學校裡作表演,因為在學校裡從來沒有Band玩過Eagles、Deep Purple、Rainbow的歌,音量之大令學校宿舍裡的神父也出來干涉。
十年後的我又會是怎樣,十年後的Beyond又會是怎樣,是否打入世界樂壇,是否會變成第二隊,現在只可以幻想,答案十年後便知道,很可能十年後我會拿著“秘密警察”大碟來回想我現在做的事情。
說到租Studio(Band房),平均一個月租二、三次去練習,但我不是所有Band房都夠膽去租的,因為某些設備好一些的Band房,經常有一些比較玩得好的樂隊來練習,自己恐怕比人笑所以初初是不敢去的,又有時同一間Studio有兩間Band房,兩間房的Band彼此鬥大聲,實行Jam過你死我活。
世榮予人的印象總是害羞、寡言,尤其面對一大群女孩子,常顯露一副窘態。然而,每個人必定有他背後的戀愛故事,有笑有淚,或喜或悲,最勾起世榮久伏的回憶,竟是一段未開始就要結束的暗戀……
女孩子是他讀中學時認識的朋友,她擁有高佻、纖幼的身段、柔髮拔肩、外表斯文而帶有一份獨特的秀氣,一雙明澄如湖水的眸子,幽邀迷人,深深懾著他的心扉。
那陣子,只需想她,看看她的照片,已經很滿足了。
原來,世榮覺得女孩子可愛之處,是她臉頰上的雀斑,活像卡通片裡淘氣的小公主般,惹人疼憐。
被動的他,一直都提不起勇氣向她表示,好幾次暗地尋找她的電話號碼,找到了,卻心生猶豫,整天望著電話發呆。
甜美的笑臉使他魂牽夢繫,緣份的愚弄,邱比特的神不守舍,情箭仍讓他們的心緊扣一起。
日復日的溜走,埋藏心底的思念越濃,終於,決定給她一個電話,告訴她這傻小子欲說還休的心裡話吧。
走近電話旁,拿起電話筒,驟然手心顫抖,從未產生如此緊張的心緒,恨自己又鼓不起勇氣。
半小時無聲無息逝去,心裡不停盤算著應該怎樣開腔呢,問她正在忙甚麼?問她懂得做功課嗎?問她有沒有聽收音機?抑或假裝神秘,要她猜猜我是誰?
曾經,借故跟她打招呼,匆匆閑聊幾句,亦間接地向她暗示過,只是她始終不明白他的言外之意。
是世榮的詞不達意,抑或她根本無動於衷?
誰曉得。
有一趟,瞧見她的倩影,不期然有份若有所失的無奈。
要說的一番話,到底不能好好剖白,明知道一次主動的約會,可能將發生一段浪漫的愛戀,因他的被動、膽怯,他錯失了。目睹別人的成功,自己的失敗,輕撫心坎隱隱的哀痛,是多麼難受!
放棄是唯一忘情的辦法。數年後,她和他成為很普通的朋友,可是,她還未洞悉當初他收起的愛慕;十年後,她和他仍會繼續是朋友;廿年後,她和他將仍會聯絡;五十年後也許她已經忘記他……
~世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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