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21日
回頭的情誼能重點已熄滅的愛火麼?
或許在某些人的眼中,那是難得的瑰寶。
可惜的是,已沒有些許未盡的火苗,
去撥動它的威力。
感動並未能觸疼這心,
假裝不懂只徒添厭煩。
往日的詩篇,再唸不出一樣的感情,
再感動的字語,請轉述懂感應的那一位。
愛要遇上能接「受」的「心」才算愛。
昔日的決定,是今天的路徑,
繞了一圈子,就算引證了對與錯,亦須面對。
再多的美麗回憶亦覆蓋不了曾失落的眼神。
既然淚水已沖洗過去,
回復亮麗眼眸時,今只會閃亮在別個心房。
我已有相屬的伴侶,在我心中亦只有他一位。
無用質疑過去的種種,沒舍能比較。
他的快樂與幸福比我的生命還重要。
已沒人能讓我退對他的深愛。
能與他相愛相守,才是我的幸福。
能與他相遇,今能認信這愛情,來得不易。
我倍感珍惜這美麗的幸運安排。
既看到不屬於你的深情,
不甘不願只能自己去安撫。
另展開始,不讓錯待落在未來的那位,
才能叫下半生,有那讓你疼惜的深情。
並沒有教訓的心思,我並沒有資格与權利。
請容我有這麼的一個要求,
不要再找我,不用再會!
就讓我們各自珍惜屬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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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by Jans Wong, All rights reserved~ (Jun 1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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