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20日
前些日子有一名小童受炭疽菌死亡,各界都非常關注會否繼SARS後另一威脅本港傳染病,各報記者自然奮不顧身四處料希望能到第一手獨家新聞交回報館編輯作校對,事情亦因此而……
那天我當值中更臨近收工時間,有兩名男子陪同一名神色哀傷婦人來到報案室,當中一名男子向我介紹那婦人就是受炭疽菌死亡男童母親,剛才他們在殯儀館替該男童設置靈堂供親友拜祭期間,有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暗藏相機假扮親友到靈堂偷拍,後來被他們發現便拔足逃竄,他們覺得男童不幸死亡已為家人帶來極大創傷,若然再將男童遺照刊登在報紙上就像在傷口上灑鹽,於是決定陪同男童母親到警署報案.
新聞自由與市民知情權是記者們時常掛在口邊兩張皇牌,採訪時遇到阻力或報道出街後受到評擊,這兩張皇牌便放在你面前務求使你啞口無言-----確是家居旅行必備良方!而事實上有了這麼方便既通行証與護身符唔用是有少少,漸漸地某些傳媒機構便聘請一班沒有學歷及經驗年青人做特約記者(俗稱狗仔隊),專責特發新聞或是挖人瘡疤,很多人亦因此吃了不少苦使社會怨聲載道,無可否認自由開明國際社會是需要高透明度政府,傳媒正正扮演監督政府機構維護言論自由受到保障其中一個重要角色,但我們可以容忍傳媒濫用這些特權嗎?
每天打開報章雜誌不難發現一些斷肢相片再加上記者煽情描述與假定,市民真的需要這些嗎?沒有核突照片我們就看不懂嗎?為何不能如實報道反而強加一些個人主觀思想在文章內呢?原來會有這些語言暴力報章面世是為迎合普羅大眾讀報口味!那我們是活該了!我們以後不要再批評傳媒侵犯別人私隱,不要妄自菲薄他們斷章取義肆意抹黑了…….
傳媒操守在商業社會競爭壓力下仍能復見嗎? 我同情那位失去愛兒既婦人,我希望能盡每一分綿力協助她,奈何到最後我只能默默地看她垂淚,甚麼也幫不了,那種無力感覺又再一次湧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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