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3日
以下這篇文章是轉截自我的一位朋友的作品. 我覺得寫得很有道理, 值得給各位欣賞, 你又會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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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我跟我的丈夫是從網上認識的" 朋友伸一伸舌頭說道.
"什麼? 當初你不是說你倆是經朋友介紹嗎?" 我瞪大了雙眼.
"嘿..總覺得不是太好, 所以不想交代, 到現在父母還不知道真相呢" 朋友半瞇著眼, 狀甚不好意思.
"哈..我才不覺得有半點問題" 我心想, 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 我還不是一樣...哈...
"我在網上認識了很多人, 他們也先後展開追求攻勢. 不過, 無論如何, 在酒吧中, 對方主動搭訕來認識的那種, 我卻接受不來." 朋友斬釘截鐵地說.
"噢......嗯......" 我輕輕挽咀一笑.
怪不得十一月初的婚禮上, 遊戲環節中安排了的問題"你們是怎樣認識的?"最後被刪去.
為什麼要介意呢? 認識日子淌淺時, 怕父母對"網上情緣"不看好的情況下而保守秘密,
還可以說得過去, 現在, 既然己經是結髮夫婦, 收成正果, 還有需要隱瞞真相嗎?
以往, 年少無知, 對一些非主流的認識途徑感到匪夷所思, 但時至今日, 親眼目睹,
親身經歷有人透過一些被認為不正當途徑而成功認識陌生人, 做朋友, 甚至談戀愛,
發覺途徑原來沒有好壞之分, 只有約定俗成和新奇刺激之別. 在一般人眼中,
可以追蹤來源的, 管它是朋友, 同學, 同事, 或透過以上關係而介紹及認識的, 都是正常.
因為約定俗成, 感覺上較有保障. 那些非主流的, 管它是在網上, 酒吧, 街上,
總之沒有任何可追蹤的聯繫下而認識的, 都被認為有違常理, 打破慣例,
甚至是被嫌棄的. 總之, 正常途徑, 正常戀愛. 不常規途徑, 不常規戀愛.
時間, 唯一可信的評判. 所謂路遙知馬力, 日久見人心, 只要雙方有緣相見,
有份相處的話, 怎樣認識, 在什麼情況下認識, 根本毫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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