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2日
對 妳 說 之 5 ‧ 還 要 對 妳 說
今天,妳再一次從ICQ向我傳來訊息,其實,我已經三番四次叫妳別再找我,奈何妳總是不依。
妳說妳覺得我是妳所有朋友當中最沒有機心的人,這一點我不認同,因為,我不是妳的朋友,
我和妳永遠也只可能是情人,絕對不會是朋友。妳跟我說妳工作上的苦況,我完全沒有在意,
因為,我跟妳分手之後也曾經面對過類近的情況,我也試過被同事們排擠、誣蔑、針對和譏諷,
我現在回想過來,並不覺得有何難受,那不過是人生之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雖然,那時候真的很難過。
有一點很好笑,當年妳說妳的朋友之中沒一個覺得我好,現在妳居然說就連妳媽媽也覺得我要比他好,這不是很可笑嗎?
我尚記得,即使我當時怎樣的飽受煎熬,我也不曾向妳訴說過半句,自從妳斬釘截鐵地肯定了我們已經沒有可能之後,
我便嚴厲的管束自己:「她已經有男朋友了,我不應該再跟他糾纏下去,即使是一個問候的電話也不可以,
如果我再找她,分明就是等待機會乘虛而入,而且,我繼續找她也不會有任何好處,我只會一直放不開、
丟不下罷了。既然是這樣,我不找她似乎不會錯,起碼這樣做對雙方都有利,他的男友也不會因我而起疑吧!
這樣既可令以我自己儘快死心,又可以免去人家他日麻煩,絕對錯不了吧!」時至今日,我依然沒有找過妳,
我覺得自己的確做得很好,我不太明白,為何妳偏偏又要找我呢?妳知道我為了忘記妳,真是用盡了所有方法嗎?
已經一年有餘了,我依然是不停地設法逃出妳的魔掌,可是,我偏又做不到。我恨自己,我覺得自己是個沒用的傢伙,
如果世上真的有忘情水,我想我會一股腦兒掏空錢包買下乾了。
我堅定自己的意志不再找妳,為的是希望妳有一個新的開始,讓妳去追求未來的幸福和快樂,不要再活在我的陰影底下。
我跟祖母說妳出國讀書去了,為的是等著妳回來,為的是免去妳他日重遊舊宅之時,我的家人會對妳埋怨。這一切,是為了妳。
曾經有人問我為何老是用著同一個腰包,因為,那是妳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我捨不得丟掉。某年妳送給我的白金指環,
我依然戴在無名指上,在它旁邊陪著它的,是那年我買的一對鑽石指環的其中一枚,至於另一枚,
妳很可能已經丟到床底去了。
這一年多以來,我覺得我是白過的。妳一直以為我是因為恨妳而不肯理睬,妳大錯特錯了!我再好演技,
也不可能裝作若無其事地充當上妳的好友,去聽妳細訴妳的愛情故事。妳可能不會發現,
我是在知道妳已經有了新男朋友之後才跟妳斷絕來往的。
我的生日快到了,有朋友問我生日最想要甚麼,我馬上跟他說我最想見妳一面。我最難過的日子正是生日。
打從成年以來,我不曾為任何事認真痛快地哭過一場。那年我手指甲飛脫了要做手術,雖然很痛,但是我沒有哭。
在那家公司工作的時候,人人也當我是大仇家,雖然他們對我做盡極盡挖苦羞辱之能事,但是我沒有哭。
我只為妳一個人痛哭過、淚流過。
其實妳已經比我幸福,因為,妳可以向妳的朋友傾訴心事,但是,我不可以,我向來不習慣把我的感情苦事跟別人講,
我不希望他們看到我傷感的模樣,我不希望他們為我而擔心,我希望我在他們心目中永遠是笑臉迎人、輕鬆活潑的我,所以,
我惟有把一切埋藏在心底的說話寫出來,讓自己好過一點。
妳說每次找我,我也會拿前塵往事出來說,很難與我交往下去。首先,我不需要與妳交往,因為我們永遠也不會是朋友。
其次,我就是這麼一個愛恨分明、恩怨難忘的人,正因為如此,我才會在一年多之後依然對妳念念不忘,也許這也是我的缺點吧!
寫到這裏,我要去睡了,希望這一覺會睡得好吧,雖然我覺得沒可能。最後,我還是要說那一句:「請妳不要再找我,如果妳想我開心的話。」
作者:Kay Chan‧ICQ# 485619‧網址:http://kayc.h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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