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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7日
分手是我說的,但我還是愛你。
有矛盾嗎?沒有。
我愛你,但我跟你分手,沒有抵觸。

正如你跟我在一起時,滿腦子都是她一樣,
身軀在我這裡,心卻想著她,沒有抵觸。

跟我喝朱古力時,我知道你想的是她喜歡喝橙汁;
買彩虹糖給你吃時,我知道你想的是她平常會買可樂味珍寶珠給你。

沒關係,反正你喝的不是橙汁,吃的不是可樂味珍寶珠,
你只是想而已,沒有抵觸。
像我也有想過別的男孩,只是我的想和你的想程度不一樣吧。
我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誰教我要愛上你?
張小嫺說過:「愛一個人是卑微的,如果那個人不愛你的話。」
那我卑微好了,因為你不愛我。

每次談電話也是我先打給你,
跟我一起這三個月來,你未曾主動打過電話給我。
但反正我們也有談到電話啊,
只是主動找對方的人是我,卑微的是我,沒有抵觸。


我喜歡穿藍色那件上衣;你喜歡白色那件衛衣。
我們各有各穿,沒有抵觸。

我愛你;你愛她。
我們各有各愛,沒有抵觸,不是嗎?
但為何我的心會隱隱作痛?

曾經看過一段文章:
愛上的....是你對我的冷漠
愛上的....是你對我的不了解
愛上的....是你永遠也不會的體貼和溫柔
愛上的....是你對我的不在乎
愛上的....是你總是最後一個才想到我
愛上的....是你每天的忙碌
愛上的....是我們兩遙遠的距離

真正愛上的.....是不愛我的你


很認同。

愛上的,是那個喜歡陪她喝橙汁的你
愛上的,是那個喜歡吃她送的可樂味珍寶珠的你
愛上的,是那個手在牽我,心卻在她身上的你
愛上的,是那個不會主動打給我的你
愛上的,是那個喜歡穿白色衛衣的你

真正愛上的,是那個不只不愛我,而是只愛她的那個你。

我不會狠你不愛我而愛她,
因為我一開始就是被你這份長情感動而愛上你的。

真正該狠的,是那個跟你什麼抵觸也沒有的自己。
正因為沒有抵觸,沒有碰撞,沒有火花,所以沒有---愛情。



這篇文章是前晚一時興起而寫的…
寫得不好,連自己也感動不了。
查過字典,抵觸解作撞擊,又引申為矛盾。
愛情,不是應該有抵觸的嗎?
因為愛,所以恨。
於03年10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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