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23日
第四回(提訊前的一刻)
天亮了,那時正在熟睡的我被一個女警吵醒了,她說「快起來,這裡不容許你睡得這麼久,一會我們要帶妳到法庭提訊」說畢,她便打開了閘門,手上拿起一盤清潔用品及整潔之衣物給我,原來當我睡著你時候,媽媽來看過我及留下這幾樣東西,這刻,我的心被人用針一下一下剌下去似的,十五分鐘後,剛才的女警回來了,她大聲呼喚我的名字「李健欣…….出來」我聽到後便走出困了我一整晚的拘留室走到呼喚我的女警面前,這時我已看見她手上拿著我不想見到你東西---
手銬及一條鐵鏈,我以沈重的腳步走到她你面前,並向她道:「可不可以不用這個,我不想被途人見到,放心我是不會逃走的」她回道說:「這是我們要做的,放心,如果你不願意,我們會用特別通道把你送到法庭,這是私人條例對犯人的保障,犯人雖然犯了錯,但你們也是正常人,所以我們是不會做你們不願意做的事。」聽罷,她便打開了手銬,以點頭方式示意我不用怕,於是我以緩慢的動作把我的手放在手銬上。但其實心裡卻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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