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05日
戀愛與擇偶
歌德有句名言「青年男子那個不鍾情,妙齡女郎那個不懷春?」這就是說明了男女到了適齡的時候,甚至青春期尚未發育完成,便開始對異性發生仰慕之情,進而物色異性作為拖手仔或談戀愛對象。時下青少年所流行的愛情觀念「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已是相當普遍的事實,又會常掛在嘴裏一句浪漫詩詞「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難怪鐵達尼號電影故事所描繪男女主角那種「只在乎曾經擁有」的浪漫愛情觀念,是那麼觸動時下青少年的心,甚至訴求著這種曾經擁有的心態。
許多青少年,以為拖手仔、接吻、愛撫、佔有,就是擁有了愛情,也有不少青少年將友情與愛情混為一談,甚至有些青年常會自問,我是在戀愛嗎?我怎樣才知道自己談戀愛?戀愛是否一定結婚?失戀怎麼辦?如何找對象呢?條件如何?一連串的問題,常常充滿在青少年的腦袋裏,或令青少年陷於迷惘,自作多情,自尋煩惱,甚至沉溺在肉體的情慾之中而不能自拔。面對激情的一代,或已陷於肉體關係的青年男女,今日教會能夠做一些什麼事情呢?牧者又能夠幫上什麼忙呢?我想除了輔導之外,還可訴諸於單,讓青少年能夠對戀愛和擇偶有基本的暸解和認識。
以筆者的見解,(一)戀愛的目的就是需要結婚,也是人生最基本需要之一(見前文「婚姻的意義」),否則不談戀愛也罷;(二)愛撫、性交為愛情最高的表現,必須結婚之日才可嘗試,若有所軟弱,可尋求輔導並求主幫助;(三)在婚姻裏有愛的性行為是神聖的,不應視為污穢羞恥;(四)我們應重視愛情,愛情乃雙方面的,而非佔有的,女子不應把青春作資本,到處投資,或使男人成為裙下之臣,男人也不應存心玩弄女性,始亂終棄地出售曾經愛過的人;(五)青年人要認清所謂愛情也好,戀愛也好,它只是人生一部份,不可在失戀時,便自尋短見;(六)青年人要自己創造愛情。在信仰上,我們雖然認為愛情是神所賜的,但另一方面亦須雙方面共同努力和創造,才會完美的;(七)珍惜愛情,愛情既是神所賜予的,就必須珍惜。有人說,第一次談戀愛的人,是最懂得愛情和珍惜愛情的人,也是最能保持愛的純潔,所以初戀是最值得珍惜的,同時也是最值得永怛保持的。故此,不過早談戀愛的人,對婚姻的勝算較高,這也是筆者經驗之談。
有關如何選擇對象,時下不少青年是不會懂得假設自己理想的對象,也沒有考慮客觀的環境,或者真的需要談戀愛?一碰到痴情男子熱情的追求,便糊糊塗塗地陷入愛情的陷阱,醒來時已是帶有點傷痕的一場夢了。又有些青年男女,在選擇對象時,第一條件是對方的外貌是否俊美,所以很多青年沉迷影視紅星的英俊儀表,愛美雖然是人的天性,而且美也是神所賦予人的美好恩賜。但是,若過份重視容貌,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此外,有許多人在擇偶時特別注重對方的身份地位和財富,特別是女子,總是希望嫁得金龜婿,於是無形中造成許多婚姻的悲劇及一些畸形的怪現象。筆者奉勸一句,我們擇偶時,與其看重她的「色」,不如看重她的「德」;與其看重對方的「錢財」,不如看對方是不是人才。換句話說,是看看對方有沒有才學?有沒有辦事能力?有沒有責任心?有沒有公德心,並且不單顧自己的事,也顧念別人的事?抑或他常以自己為中心;又不兼及神的旨意呢?
選擇對象是終身大事,絕對不能夠單憑感覺,馬虎了事或只是抱有曾經擁有的心態。筆者主持婚禮時常說:「婚前要睜大眼睛,婚後則要隻眼開,隻眼閉」。故此,尚在年幼青春之時,不妨稍等片刻,若真有此需要,亦要嚴謹一點,不可輕忽,同時也不能忽略下面實際的問題。例如:對方的愛好、性格修養、人際關係、教育程度、年齡距離、家庭環境、健康情況、宗教信仰以及雙方在一起時,是否能夠互相遷就,共享快樂,共同分憂呢?更重要的,這是否神的旨意。正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耶和華以勒」始終是婚姻最大的保障,也是幸福婚姻之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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