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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1月09日
如果你得到平生最渴望的東西,應該怎辦?你答我。

得到之後,是否應該找尋另一樣想得到的東西?但首選得到了,次選還有沒有吸引力?抑或人類本就慣性不易滿足,得到之後還是覺得不夠,自然會叫自己貪求其他的東西?又或者在得到以後,除了珍惜,沒啥可作的。

切勿以為得手以後你甚麼也不用做,因為追尋與珍惜,兩者在某程度上需要付出同樣多的精力。

有時我們會被自己希望得到的東西蒙蔽雙眼,腦中只有那樣東西,至於在它/他/她背後的,甚麼也看不見了。「得手後你會怎樣」,才是最關鍵的問題。

如果得到跟得不到分別只是一啖氣,那實在待自己太刻薄了(為鬥氣而死細胞未免對自己太差又太幼稚了),如果得到只為你帶來短暫的快樂,那希望你追尋的過程也快樂吧,否則實在太愚蠢了。如果你只會在得到指定東西後才會快樂,那又似乎給快樂太多限制,太拒快樂於千里之外。

你最需要搞清楚的,不是如何得到你渴望的東西,而是得到後,又怎麼樣?
於02年1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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