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3月30日
眾多人之中,妳是我最不想放棄的。
面對妳,我找到自己,我開始了解自己,
可能就是這樣,妳亦都是我最不捨的人。
層經我應承會娶妳,妳答應過會成為我的
老婆,可惜現在,一切一切,我們都不能實
現,是我的錯,是我令妳痛苦、令妳痛心。
在上年底時,我們開始發生爭吵,吵得好大,
大家都不想大家。其實,我一直都掛念妳,
是我怕,沒有找妳,而我亦選擇用時間沖淡
妳的憤怒,可惜,我萬萬沒想到,我選錯了,
而且是錯到貼底。在妳爸爸走時,我不能在妳身旁安慰妳,
開解妳,只是時常煩著妳,望妳原諒我!
是我沒有心肝,忘記了最重要的事,
沒有做好自己。我一向以為自己的錯
只是微不足道,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原來,自己沒有改進,而且不斷的做錯,
令妳傷心.
其實,我們的分開,都是我見到妳寫的
信內其中一句:「原本搽上藥的傷口,一下子
被你挑起...」我考慮著,就回覆妳:「既然
我是令妳傷心的導火線,倒不如我們分手吧!」
估唔到在我的朋友口中,知道妳收到信後哭了,
而且朋友問我點解要寫這樣的東西。妳可知
當時我的心情嗎? 這句話我也不是輕易寫出的,
我一心想著和妳一起走到人生盡頭,妳可知妳
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嗎? 雖然我從來沒有說過,
但我想妳會明白的。而事實上,妳都已經在我
心目中留下重要的地位。
唔知妳是否忘記了我們的相識呢? 只
是和一般年輕人一樣,由同學開始,
我慢慢地靠近妳、了解妳,認識妳的
好友,我也同樣介紹我的朋友比妳認
識,我們的生活圈子越來越接近,
還時常傾電話 (不知為何,每日面對面
(見妳多過見我的家人),也有這麼多話,
要放學後都傾電話)。雖然妳沒有親口
答應,我沒有承認過,不過,每個人都知
我們在一起了。
妳還記得嗎? 就是有個不自量力的人,
當眾人面前說:妳就是他的女朋友,
不過,妳沒有理會他,任他自個兒發瘋。
當時,我只是定眼的看妳,妳也看著我,
然後對我微微一笑,我顎然,一個cool得如
妳的人,也會對一個平凡的我笑,在此刻,
我認定了妳,妳在我心中留下了烙印。
記得我們在天台BBQ嗎? 那時,我們很開心,
妳介紹妳的父母比我認識,他們好nice呢!
我也帶著妳回我家,我的父母也很喜歡妳。
這段時光,我沒法遺忘,也是我們一段長長
的穩定期。而且,我還鼓起勇氣,向妳說出:
「待我大個仔,賺到錢,我會娶妳,妳會做
我的太太嗎? 可能我不能給到妳什麼,但我
會用我一生去愛妳、保護妳!」我最記得,
妳輕輕的說:「好呀!」嘩!上天賜福,
我可無悔了!
不過...有好多人說,拍拖到了
一定地步,就好悶、好易散,
而我們......
都是我唔好,我忙著做一些我認為
一定要做的事,而令妳對我可有可冇,
我們見面也就更加少了,也減少通電話
的時間,妳也對我不滿起來,就是因為我
忙著做自己的事,到妳爸爸走時,我都無
法出現...一切一切,都彷彿是昨天
發生,剛剛發生,一一盡現眼前。
吵架,吵架...不斷重覆,到了最後,
我們都是踏上同一路線---分手。
自從認識妳,我沒有一刻傷心過,沒有一
刻煩躁過,直到分手。我靜靜地哭著,
哭著多年未曾出現過的眼淚,肆意放任它,
直至眼睛都乾涸。
現在,我沒有女朋友,也沒有打算找個
女朋友,我唔想傷害其他女孩,
因為我知,我是沒有一刻忘記過妳!
縱使我們已不在對方身旁,我想大家都不
會忘記大家的。而我也相信,我們的緣份
未到盡頭的。只要妳想見我,我隨時也會
出現在妳身旁,直到走盡了我的人生!
} else { ?>
lovely_milkgril 只跟部份人分享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