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8月07日
By~~張小嫻~~~
要從失戀的痛苦中復原過來,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學習去接受事實。
事實是,這一段情已經過去了。
無論這個人有多麼好或壞,無論那些日子多麼快樂,現在已經過去了。
只有接受這個事實,你才可以忘記一個你應該忘記的人。
有些人看來很理智,他會在失戀後不停分析自已為甚麼會失戀,
又努力想和分手的情人再做朋友。他自以為已經復原了,
其實,他做那麼多的事情,只是沒法接受愛情已經消逝了。
當我們還去挽救,還去苦纏,還去找籍口,那只是我們不肯承認對方已經不愛我們。
有些人無法振作起來,一天比一天憔悴。
他抓住身邊幾個朋友不放,他們是他的救生圈。
無論朋友怎樣勸他,他只會重複地說同一句話:
「但是我真的很愛他!我沒辦法把他忘記。」
你有辦法的,只是你不願意。你害怕當你忘記他,他也會忘記你。
甚麼事情都會成為過去,我們是這樣活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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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了,都過去了。
曾幾何時,我都說過了。
剛剛從阿Bee那裡,看到了小嫻這樣寫。
「他自以為已經復原了,
其實,他做那麼多的事情,只是沒法接受愛情已經消逝了。
當我們還去挽救,還去苦纏,還去找籍口,那只是我們不肯承認對方已經不愛我們。 」
原來,我就是那種自以為復完的人,又不肯承認對方不愛我的人。
連自己都不發覺,自己有這樣的病。
我不知道,我病好了沒有,
我沒有去接受現實,
但,我只是不再想它。
我只是想,用朋友的態度對他們就可以了。
在我們之間,應只有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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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都過去了。
就是失過戀的人,都會想到的句子。
原來,我們的感覺,與愛情作家的差不多。
每一個人,不是天生就懂戀愛,
是經過一段又一段,人才會更懂得。
沒有一個人會透徹的了解愛情,
或許,是所以情都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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