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8日
今日蘋果標題"檸檬獲釋, 天理何存", 明報成大篇社論也大講檸檬判得太輕, 立局李柱銘等人大表震驚, 警方更揚言話"今日係全港司法最黑暗的一日"... 網上更有人話尋日可能係全港最多人講粗口的一刻!
如果成生, 劉先都係被判社會服務令, 我諗大家都無野好講, 只可以話今次法官以情感化犯人, 希望佢地重新做人. 但點解犯法最多受益最大的謝檸檬輕判社會服務令, 成生劉生就要坐4個月至半年呢, 佢地兩位的罪行好似輕過謝檸檬喎. 究竟香港法律乜野係法, 仲有無法呢.
仲有, 憑乜野去輕判檸檬呢? "哦, 因為佢年輕有為囉, 有好多名人支持話佢平日乖仔囉!" 但係廿幾歲人都唔算細啦嘛? 拎左成人身分証4年就要負上成人的責任啦, 演藝界班人當然實話佢平時點好點乖, 唔通會話佢以前都係成日過度暴力, 掟結他, 掟咪, 講粗口, 食煙咩. 即使完全唔講上述檸檬的劣行, 但凈係違法交通規則係咪應該都要負上責任呢, 何況係頂包.
有小學生對檸檬判決"社會服務令"尢如係做課外活動, 教育界教師校長家長們如何去教學生呢? 學生做錯事, 就係去做課外活動玩下就可以?! 眼見日前有檸檬歌手選擇逃學去支持偶像, 見到偶像被判坐監就要撞頭埋牆, 見到偶像法外逍遙就高歌狂呼, 教育界應該點樣再教育呢班學生呢? 頭痛, 頭痛! 做學生做歌迷的, 可以去揀個比較健康的偶像支持嗎? 深思, 深思!
做社會服務令可以係做對社會義務的工作, 未必一定係掃街之類的厭惡工作, 檸檬作為歌手更加可能係去做下義演唱下歌就了事, 社會服務令會否變相成為檸檬為新歌宣傳的手法呢? 藝人歌手一向都有做義工增加曝光的習慣, 做社會服務令難道係藝人歌手偶像的專利?!
謝檸檬輕判事件的意義已經唔止係娛樂圈的談笑話題, 更直接令香港大眾對法治完全失去信心! 強烈建議律政司公正重判!!!!!
佢講得好喎~重判~
} else { ?>
八五二 只跟部份人分享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