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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30日
喜歡

「我喜歡你﹗」在街上,看到不少情侶甜蜜的經過。要談戀愛,當然要經過告白這階段,「我喜歡你」是多數的告白語言。但,「喜歡」,到底是什麼感覺呢﹖也許我不曾經歷過談戀愛,不明白箇中奧妙,但到底怎樣才是喜歡呢﹖
同學之間的感情,也許是喜歡;朋友之間的感情,亦是喜歡;情侶之間的感情,更加是喜歡。但要轉化為愛的那種喜歡,又是怎樣的感覺呢﹖在學習時期,經常聽人說他喜歡她、她喜歡他的傳言,那喜歡是不是就一定要在一起呢﹖我不知道什麼是喜歡,更不知道什麼是愛。這感覺太難明了,不是過來人,根本不會明白。
喜歡這東西,我確實不太能領會。把朋友的感情當作喜歡,是經常發生。由我懂事開始,可以說是從未懂得過喜歡。喜歡這個詞語,太難領會了。這感覺又不是,那感覺又不是。到底什麼才是喜歡呢﹖現在,我連自己喜歡誰也不知道。今天,我看到了那個我曾說喜歡的人,但…雖說喜歡,但我真的是喜歡他嗎﹖我不知道。可能只是好朋友的感覺,也可能什麼感覺也沒有。到頭來,都是沒有確實的答案,這就是我說喜歡難領會的原因。
有人說,喜歡一個人是沒理由的。但其實是否這樣呢﹖我相信沒有人能解答。他不好,他沒有優點,你不會喜歡他。因為喜歡是自私的,要轉化為愛的階段,才會顯得無私。喜歡一個人,也會是佔有。你不能忍受與人分享他,又或是他和另一人在一起。
我不知道喜歡人好不好,但我不會強求。沒有人喜歡我,我不介意。但若果有一日,我終於領會到喜歡的感覺,我一定不會錯過。要珍惜機會,因為不是常有。
「唯有單純的喜歡,才能幸福;唯有單純的愛,才能永恆。」
於03年10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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